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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是我剪了頭髮,雖然跟交響沒什麼關係純粹個人因素XD

當時看完LIAR GAME的時候覺得戶田那個髮型好好看,

剛好長度也符合我現在的情況,想說那就去剪吧!

采潔推薦我一家剪髮90元的店,沒有招牌、門口貼5566海報,但是去過的人讚不絕口,

叫我趕快去試,而且她說:反正剪壞了也只花90元啊!





嗯,想想有道理。但為了查詳細地址在哪,特地上PTT三蘆版爬文,

爬著爬著本能就會把所有文章爬完了解現況,

於是驚人的發現一件事:文章中有九成非常滿意,一成不滿意。

其中九成滿意者大約1:9的比例是女VS男。

一成不滿意者,其中有80%是女生,尤其是長髮女生為最……

@#$%^,她是要害我還是恨我啊〒▽〒

好歹頭髮也留三年了,髮質不好但跟它也培養出感情……





最後我去劍潭剪。我覺得剪頭髮是一件最隨行的事,就算事前規劃了離目標也有一段距離。

於是指名剪瀏海,剪出來的效果……

用一段姐弟的談話過程簡單代表多數人意見:

我:我剪頭髮了,你覺得怎樣?

弟:嗯……妳有瀏海了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



以上不是重點。XD





接著是隔天交響音樂會,這是少數我會穿裙子的時候,我拿起了全鞋櫃最難穿的鞋出門!

包包裡一向很多東西:錢包、MP3 PLAYER、手機、NDSL(殺時間用)、相機、蛋糕(補己用)、水、雨傘、替換用拖鞋XDDDD

幸好我有先見之明有帶另外一雙鞋子來換,不然我想聽完音樂會我那雙腳也是非傷即殘吧= =

本人非常率性的在大看板前面就換鞋了……

終於在今日努力的虐待它之下,應該快壽終正寢了吧!

下次我不要再合購了〒▽〒,好煩啊,合購真是深淵。





對,沒事幹嘛多帶一雙鞋?又不是要去海邊玩XD

不得不讓我聯想起多年前到台大借書的時候,

還沒進大門口我的鞋子就先跟鞋底分家了XDDD,

整個人真是倏然一驚,而且當下超丟臉的好想掩面而去啊~~

可總不能一個有鞋底一個沒鞋底的這樣走,又不是長短腳,

所以我很當機立斷的把另外一隻鞋的鞋底也拔下來。

當中有一個年約四十歲的中年男子對我舉動非常感興趣……

蔓陀珠!?騙鬼,廣告的自然率性都是演假的吧,當時超尷尬的啊〒▽〒

為了一洩我的怨氣我去買了黑嘉麗,黑嘉麗也有好心情!





這還不是重點。XD





重點是聽完音樂會,我叫薇琳載我的台北車站搭車就好比較方便,

她說她只有一頂安全帽,另外一頂要求助阿哲學長,

想說這樣還要人家特地過來只為送一頂安全帽太不好意思了,

所以原本打算要從中正紀念堂走到台北車站的,哪知道走沒有100M阿哲學長就說他快到了XD

好吧,那就來吧。收到之後薇琳說我確定要被載嗎,她都替我尷尬了XD

但我是不能絕對不能騎著125載人的啊~~最後沒想到變成:

阿哲學長載薇琳,我騎薇琳的車,然後我們回家了…………………

對,路過台北車站不停直接上忠孝橋直奔我住蘆洲的家 囧rz

各位,繼重陽橋、百齡橋、台北橋、大漢橋後,我又再度登上一座新橋:忠孝橋

〒▽〒

其實我真的有挫到。

我記得我有載過如宣上大漢橋,但內心其實很緊張騎得很心小= =

(采潔看到一定哇哇大叫,她至今還沒被我載過XD)

我載人的時候最後會車跟鑽洞,重心完全不穩嘛!!





不過因為騎機車的緣故,30分鐘後就到家了XDDDDDD

好快啊~~但我真的不會騎台北市啊,一堆單行道………

而且有橋,我有上橋恐懼症。= =





最後最後,看完音樂會,我巧遇WISPA,一共跟她揮別三次XDDDDDDDDDDD

第一次聽完30秒春後:掰掰(哈哈!)

第二次在大中至門前:掰掰(咦~)

第三次紅綠燈路旁:掰掰(WISPA:我們要掰幾次啊X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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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ocaboxra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